标本查阅和使用规则

1.  在有来访查阅标本者时,必须提前与馆办公室联系,对来访者进行登记,出示入馆须知,提醒来访者有关注意事项,并按其要求提取标本。

2.  标本管理人员必须协助来访专家学者的工作,提供周到的服务,请来访的专家学者对所有相关的标本进行鉴定。

3.  标本管理人员必须及时按照来访专家学者的鉴定结果,打印鉴定签,并对相关标本的存放位置进行调整,保证严格的馆藏顺序。

4.  指导和监督非分类学专家、学生等来访人员查阅和使用标本。

5.  开放时间:周一至周五, 830---1200  1400—1700
非工作时间来访请提前与馆办公室联系。联系电话:23359807

 

 
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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